温州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1-05
来源: 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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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 学校坐落于浙江省南部沿海城市温州,占地总面积2352亩,下设17个学院,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 校本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689人,教职工1695人。师资队伍中汇聚了“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组部“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门类(覆盖20个招生领域),举办55个本科专业。先后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创业教育”和“教师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的两大特色。 学校弘扬“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 编:325035 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0800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学院与专业介绍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00余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现有教职工50余人,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8人,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学院拥有一批高水平师资,先后有省市级拔尖人才1名,教学名师4名,教坛新秀5名,省市各类人才11余名。 学院重视音乐实践与艺术展演活动,为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学院设有实验艺术剧院,剧院下设合唱团、民乐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流行乐团等5个艺术展演团队。合唱团参加世界合唱锦标赛荣获金奖、中国合唱节比赛荣获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民乐团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学生获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奖等殊荣。 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是温州大学重点专业。培养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创四连冠的佳绩,获奖率列全省第一;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佳绩。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歌曲作法、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世界音乐、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 一、招生计划
注:1、具体招生计划、招生省份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按照该标准预计音乐学(师范)专业每年学费10350元左右。 二、招生省份及具体安排
三、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 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我校校考只接收生源省音乐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名考试。 校考成绩将于4月1日前后在温州大学招生网(http://zs.wzu.edu.cn/)开通查询!
四、录取原则 1、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50%+专业成绩(百分制)×7.5×50% 其他省: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2、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附: 温州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科类 | 专业 | 培养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艺术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75 | 浙江、江苏、广西、湖南、河南、安徽、江西 |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方式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师范大学 | 1.16-1.17 | 1.18 | 校考 |
江苏省 | 南京晓庄学院 | 1.14早8:00-1.18晚19:00 | 1.22 | 校考 |
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 | 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 |
专业名称 | 校考科目及分值 | 测试内容 | 备注 | |
音乐学(师范) | 视唱听音,占30% | 抽题视唱和模唱 | 五线谱、简谱自选 | |
主项(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占70% | 声乐 | 自定独唱歌曲1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 | 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 |
器乐 | 自定乐曲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 限考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 |
浙江省 | 江苏省 | 其他省 |
≧60分 | ≧40分 | ≧50分 |
附: 温州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