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武汉理工大学资助政策体系为你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时间: 2020-07-29
来源: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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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实施“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互补的资助模式,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学校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特别开设“绿色通道”,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绿色通道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专设“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回执单,或者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奖
国家奖学金:满足“学年学业水平为班级前6%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名;思想道德素质为优;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5,三、四年级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满足“学年学业水平为班级前30%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30%名;思想道德素质为优;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三、四年级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
学校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在满足学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下,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生认可度高,能在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中评选。卓越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
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满足相应条件可申请,详见下表:
社会奖学金(部分):北汽奖学金。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研究生。奖励额度为1000-5000元/人,50人/年。木兰奖学金。由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轮机工程、航海技术专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4人/年。烽火通信奖学金。由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20人/年。 贷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用来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或终止学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学生自己偿还利息及本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后所在高校经办的助学贷款。高校在读学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内无息借款: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态度端正,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均可申请无息借款。借款分为甲等和乙等两个等级,甲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乙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全部还清借款,如表现优异,可根据符合条件在毕业前申请借款半免或全免。 助 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及资助标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6)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或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70%或学习成绩较上学年有进步。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等4000元/年·人,乙等3000元/年·人,丙等2000元/年·人。 社会助学金(部分):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设立,旨在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资助额度为4000元/人·年,10人/年。助勤帮困助学金。由湖北中烟、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共同发起,旨在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高校在校贫困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资助额度为30万/年,具体资助人数及金额由学校确定。张荣发助学金。由张荣发基金会捐资设立,用于帮助航海相关专业品学兼优、家境清寒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年,24人/年。 勤工助学:我校设3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学院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为主。固定岗位的酬金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时间、劳动性质、劳动强度等核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酬金标准为300-350元/月。临时岗位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元/小时,每人每月临时用工酬金不超过350元。 补 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的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特困补助两类,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学费补偿和贷款补偿:入伍服役学生学费补偿制度: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减 学费减免: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当年所获资助不足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减免学费。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二)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四)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更为每一位同学精彩大学保驾护航 武汉理工大学 期待着你的到来
社会奖学金(部分):北汽奖学金。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研究生。奖励额度为1000-5000元/人,50人/年。木兰奖学金。由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轮机工程、航海技术专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4人/年。烽火通信奖学金。由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20人/年。 贷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用来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或终止学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学生自己偿还利息及本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后所在高校经办的助学贷款。高校在读学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内无息借款: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态度端正,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均可申请无息借款。借款分为甲等和乙等两个等级,甲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乙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全部还清借款,如表现优异,可根据符合条件在毕业前申请借款半免或全免。 助 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及资助标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6)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或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70%或学习成绩较上学年有进步。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等4000元/年·人,乙等3000元/年·人,丙等2000元/年·人。 社会助学金(部分):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设立,旨在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资助额度为4000元/人·年,10人/年。助勤帮困助学金。由湖北中烟、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共同发起,旨在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高校在校贫困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资助额度为30万/年,具体资助人数及金额由学校确定。张荣发助学金。由张荣发基金会捐资设立,用于帮助航海相关专业品学兼优、家境清寒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年,24人/年。 勤工助学:我校设3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学院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为主。固定岗位的酬金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时间、劳动性质、劳动强度等核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酬金标准为300-350元/月。临时岗位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元/小时,每人每月临时用工酬金不超过350元。 补 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的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特困补助两类,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学费补偿和贷款补偿:入伍服役学生学费补偿制度: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减 学费减免: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当年所获资助不足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减免学费。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二)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四)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更为每一位同学精彩大学保驾护航 武汉理工大学 期待着你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