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23年度招生工作年终考评暨评优选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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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在全校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成效显著,生源质量持续提高。为进一步总结招生工作经验,促进我校招生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学院及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开展“成都大学2023年度招生工作年终考评暨评优选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在2023年招生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从事2023年招生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一)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3-5个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0-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支持招生宣传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有具体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积极推荐学校招生宣传队伍人员。
2.措施得力。能够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积极联系、建立优质生源基地。
3.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学校和本学院实际情况,创新招生宣传思路和方法;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资源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拓展招生宣传渠道,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
4.成效明显。学院师生参与招生宣传的积极性高,学院及学科专业宣传充分,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与相关中学建立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招生宣传活动,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2.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表现突出,能够主动参加招生咨询会、联系走访中学,耐心接受考生咨询,热情为广大中学生及家长讲解招生政策、信息,能积极提出促进招生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选方式
(一)先进集体评选。各学院根据《成都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撰写《成都大学2023年度学院招生工作总结》(附件2),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科,学校根据学院提供的材料,结合开展、参与招生宣传工作实际情况,评定年度本科招生宣传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评选。教师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招生工作先进个人”1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科,由学校进行评审,表彰奖励方式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材料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学院的招生工作总结材料同时还将作为学校年终目标考核招生板块的评分依据,各学院必须提交。
(二)电子材料报送:附件2、3电子版(含支撑材料)打包以“学院名称+2023招生宣传总结材料”命名,发送邮箱zhaoban@cdu.edu.cn。
(三)纸质材料报送:附件2、3纸质版(含支撑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教务大厅1号窗口)。
(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7:00前
(五)联系人:任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3、60650595
附件:
1.成都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成都大学2023年度学院招生工作总结
3.成都大学2023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