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时间: 2017-04-28
来源: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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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为做好2017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考生应按照《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60名,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招生专业详见《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专业。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核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六、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吃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一致。
5.新生入学报到后,可申请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邮政编码:430070
网 址:www.hzau.edu.cn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经济学类含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