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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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 2021 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特制订本招生考试办法。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元/学分) |
学分 |
学分制收费总额(元/生) |
办学地点 |
体检要求 |
英语 |
100 |
117 |
85 |
9945 |
雁山校区 |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0 |
127 |
80 |
10160 |
雁山校区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考生须在6月15日2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sb@glut.edu.cn
材料内容 |
材料形式 |
数量 |
《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
电子扫描件 |
1页 |
《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 |
电子版表格 |
1页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电子扫描件 |
1页 |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电子扫描件 |
2页 |
本科期间主要获奖证书 |
电子扫描件 |
不超过5张 |
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邮件主题为“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面试选拔,具体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培养学院确定,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也会发布到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网。
(四)录取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我校将在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且须注明考生录取所在学院、专业、省份及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间与2021级普通高考新生相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说明。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五、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负责具体面试考核。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六、附则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本招生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
咨询电话:0773-5896575
学校网址:https://www.glut.edu.cn/
邮箱:zsb@glut.edu.cn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2. 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