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哈尔滨学院 - 招生就业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苍松 于成学
副 组 长:李娜 孙红镱 马弘莉 宋国利 于少鹏 吴旭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丽娟 王大为 王克臣 王克朝 卞春方永秋 冯丽杰 吕林海 刘刚 许淑琴 孙延弢 孙芳 孙国辉 孙亮杜真强 李大威 杨晓静 周淑红 陶成云 龚 宏霍炬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姜艳丽
副 主 任:李业明
成 员:郭忠志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2.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举措的合法性、可行性。
3.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宣传方案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年度经费监督使用。
5.负责对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审定。
6.根据招生办公室提交的《年度招生工作总结与分析报告》及相关工作建议予以研究,协调完善学校相关工作,为下一年招生工作的开展给出指导性意见。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