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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19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30 来源: 宿州学院招生网 浏览量: 6974 收藏
省属
安徽省/综合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468名
综合指数: 54.81
热度:19881K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概况

宿州学院是安徽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皖北宿县区师范学校,1983年升格更名为宿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更名为宿州学院,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在皖北历史文化名城——宿州市,有教育园区、汴河路两个校区,占地1146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6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现有教职工1052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671人(含博士82人);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498人。

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科研平台,240个实习实训基地。2014年以来,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27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6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61项,学校2017、2018年连续两次入选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榜。2016年以来,学生在各类赛事中获得省(厅)级以上奖项1124项,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

学校与美国、新西兰、马来西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签有合作协议,通过教师“海外研修工程”和学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先后选派师生赴国(境)外研修、访学、攻读博士学位等100多人次。申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吸引国(境)外优秀学生来校学习,不断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层次及水平。

学校是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学校获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4年获评为安徽省普通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连续4次获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2015年获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2015、2016、2017年连续3年获安徽省委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对口升学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19〕9号),我校2019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计划如下。

六、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七、报名办法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取得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且必须于2019年3月5日—3月8日参加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统一报名,同时勾选确认参加本科对口招生考试。

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所院校,且只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所院校、多个专业。兼报多所院校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报名资格。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类别”或咨询我校,防止填报志愿无效。

2.网上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3月14日至3月16日。申请加分(免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4日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点击我校招生网“网上报名入口”(http://211.86.128.198/)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操作步骤在我校招生网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写明中职期间所属专业类别,经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将《报名信息表》扫描成图片格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申请加分(免试)的考生,另需下载并填写《宿州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简称《申请表》,下同),将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考生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网上报名时,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成图片后逐一上传报名系统。

申请免试的考生,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3月17日上午9:00携带身份证到我校东校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报到、参加面试考核。3月18日对加分、免试的面试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申请加分(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缴费

报名考试费12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考生于2019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关注宿州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具体缴费指南见我校招生网《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缴费说明》。

4.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9年3月28日至29日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宿州学院2019年对口本科招生考试准考证》。

八、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9年版)》。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学前教育、表演(泗州戏方向)两个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总分450分,270分及以上为合格,2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宿州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见附件3、4、5、6、7、8。

2.文化课考试时间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3月24日。

3.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宿州学院东校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4.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1)软件工程专业的技能测试时间: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2)自动化、酒店管理专业的技能测试时间从3月30日下午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3)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首先于3月30日上午9:00—11:00进行《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笔试部分和《命题儿童画》科目测试,然后再依次进行其他科目的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4)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的技能测试从3月30日上午9:00开始,测试地点在我校音乐学院舞蹈房。

5.成绩查询

4月3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于4月5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发送到指定邮箱szxyzjc@163.com(成绩复核申请必须留有手机号码),由我校汇总进行核查,逾期不予核查。考试成绩复核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反之则不予反馈。4月10日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月19日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与2019级普招新生一并寄发。

九、录取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对口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控制线: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课不低于120分;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鉴于表演(泗州戏方向)、学前教育两个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合并后总成绩不低于270分。

3.录取原则:满足录取控制线的要求,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含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实考总成绩排序;实考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或专业课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的成绩)、文化课、技能测试。

十、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成绩供参考),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且面试合格的,可直接录取。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十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新生复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三、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五、奖助措施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具体奖助措施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六、招生监督

对口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557-2875017。

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宿州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招就〔2017〕6号)和其他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宿州市教育园区

联系电话:0557-2875361、2871081、2875360(兼传真)

校园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网址: http://211.86.128.11/zs/

E-mail:szxyzjc@163.com

相关二级学院联系电话:

音乐学院:0557-2871089、2871086

管理学院:0557-2871683、2871026

信息工程学院:0557-2871033、2871028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0557-2871036、2871680

十八、本章程解释权属宿州学院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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