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第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190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6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20分,编导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90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67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飞行技术专业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01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2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90分/专业135分以上、编导省统考文化254分/专业19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80分/专业合格(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