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现就综合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和家长知晓。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综合测试日期: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可自行在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2、现场报到确认时间: 上午 8:00-9:30
3、考试时间: 上午 9:30-11:30
【特别提醒】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超过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者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校园。
4、考试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第二教学楼。
5、现场报到确认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
二、物品准备
考生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若身份证遗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替代;户口簿及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进入考场的个人身份证明。
所有考试用具(含水笔、2B/4B/6B铅笔,4B橡皮、小刀等)由学校统一提供,考生无须另外准备,自带考具禁止带入考场。
三、特别提示
1、考试期间仅限考生进出学校,考生陪同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校;建议考生进出校门佩戴口罩,请考生外出期间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
2、请各位考生合理规划来校时间,赴考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接受考试入场前的现场报到确认。
3、学校在现场确认点设置通讯工具存放处,考生不得带手机、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四、其他事项温馨提醒:
1、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0日--4月14日,请务必在该时间内打印,且准考证上必须有照片。
打印地址: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网→首页→三位一体报名入口
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入考场。
3、本次综合测试考试内容仅为笔试环节,无面试环节。
4、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but.edu.cn/
(2)联系电话:0574-87616666
预祝每一位高考学子乘风破浪,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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