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5-0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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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复试相关工作如下:
一、复试方式
我校将使用考生提供的视频资料进行复试考核,不再组织现场测试。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并缴费后,须于2020年5月25日之前将视频资料及《中南大学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须考生本人签字,PDF格式)通过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https://bm.chsi.com.cn/)提交。
二、视频内容及要求
1.复试视频演奏曲目须与初试视频演奏曲目不同;
2.视频格式限定MP4、MOV,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宜超过500M;
3.视频为单色背景,使用一个单机固定机位,应从考生正面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
4.视频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和美化视频。长笛项目须同时展示短笛;
5.视频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形象,视频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和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也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
6.考生表演视频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正常播放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1.复试合格标准为60分;
2.根据招生计划,各招生项目复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第1至第12名,其余考生按复试成绩和公示人数确定合格考生公示名单;
3.如个别招生项目复试合格人数未满,则空缺名额转至同类别其他招生项目,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
4.同分者以评审专家组组长评分高者优先;
5.合格考生公示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四、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按照《中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附件1:中南大学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