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复核程序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复核程序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2023年自治区专升本考试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我校以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第三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考查成绩有异议,须于6月5日至 9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将申请传至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hlbexyzsjy@163.com)同时需提供身份证PDF版,并填写《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复核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依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复核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登记表》的内容,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的考查结果进行审定,并向考生发成绩复核邮件。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限制申请次数,每位考生仅可申请一次复核。
第六条 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评分表以及考试内容。
第七条 复核人员(招生与信息管理科工作人员、考生报考专业的现场考务负责人及成绩复核人员)对考查下列内容逐一认真核对,并于6月6日至9日做出复核结论:
(一)是否存在漏评现象;
(二)是否存在合分错误;
(三)考查现场向考生公布的成绩是否与学校官网公布的成绩一致。
第八条 考生答题得分的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第九条 成绩复核工作需记录复核日志,对复核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十条 考生成绩复核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核后的分数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成绩复核结论由招生就业处通知考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绩复核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一)当事人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
(二)可能影响公正复核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本复核程序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复核。
第十四条 本复核程序由呼伦贝尔学院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