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
时间: 2020-11-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64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关于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东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等专业。 各专业2021年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的考生在初选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中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二、表演专业(影视戏剧、服装表演) 采取线上初试和线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认真准备我校相关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对校考方案进行适时调整,调整后方案另行公布。 各专业录取规则、校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安排由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东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招生简章。 附:东华大学艺术类各专业与各省级统考科类对照表
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东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pdf
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东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