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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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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5-86115806,025-86115860

官方网址:http://www.njitt.edu.cn/ http://zs.njitt.edu.cn/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9-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511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代码:1152,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院创办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2001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1000余人。

第五条颁发学历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我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我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生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招生对象:江苏省内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第十一条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空中乘务专业报名建议:

1、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

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5、考生需自行至各地三甲医院,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并携带体检报告来校面试。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30人(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招收项目为: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

2、体育特长生的招生纳入普通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必须按照正常流程报名,申请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2)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3)取得县(区)级比赛前三名。

3、申请体育特长生时须提交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加试。加试合格者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4、体育特长生申请时间、地点及加试时间

申请时间:202138日至314

申请方式:将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tyb@njitt.edu.cn

加试时间:2021321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itt.edu.cn),按流程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 202139日—311日。

3、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以填报 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填报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及申请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分别参加空中乘务面试和体育加试,合格后方可参与对应项目的录取。

第十六条考试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同时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赋分制,分值为:每合格一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学院组织的考核科目为: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项考核均为笔试,同卷进行。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内容以普通高考大纲为标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知识面等基本知识。

2、其它考核

1)空中乘务专业。填报该专业须参加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面试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2)体育特长生。申请体育特长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内容详见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在320日。

2)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体育特长生加试,时间安排在321日,相关要求可提前在学院招生网查看。

以上考试地点均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和36号令的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八条 报名及考试时间如因疫情防控须有调整的,以学院招生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赋分+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分。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2、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及体检合格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遵循录取原则录取。

3、体育特长生:加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体育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一条 加分政策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测试费用:语数外(英/日)综合测试费60/生、空中乘务专业面试费60/生、体育特长生加试费60/生,考生须于来校考核前登陆我校招生网缴纳测试费用,网址:http://zs.njitt.edu.cn;学费5300/年(汽车营销与服务、工程造价、会计、物流管理专业4700/年);住宿费1200/年。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院长奖学金4000/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1500/人,科技创新奖500-5000/人等十余种奖学金,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5%;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我校自设资助项目:主要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njit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jyc@njitt.edu.cn

学院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 邮政编码:211188

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025-86115809

联系人:曹老师、刘老师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招生申诉邮箱:njitt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