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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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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报考须知

时间: 2017-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220 收藏

1.招生对象及学制: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和重庆市对口高职高考的考生。学制3年。

2.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收费。暂定收费标准:学费5000-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学年,书本费600 元/生·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学校中途不再增收《入学须知》上所列以及上级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对口高职专业类别: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金融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秘专业属会计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属服装设计与工艺类;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属旅游类;工程造价、建筑设计专业属土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属计算机类。

4.志愿批次及代号:志愿批次及考生填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卡”所需的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合订本》

5.资格审查: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开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6.健康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有权将入学后体检发现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的考生退回生源地。

7.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及学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学校网站进行查询或通过招生咨询电话及QQ交流等方式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