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2020届毕业全体学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0〕2号)和学校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校2020届毕业班学生(含退役复学和“3+2”毕业班学生)及我校重庆籍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9年退役,并在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方式
(一)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20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1)(2)(3)(5)(6)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1)(2)(5)(6)项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达到第(1)(2)(4)(5)(6)项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3)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4)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5)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6)自愿申请。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的考生均需在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cqksy.cn)上进行报名,再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我校对口升本学校主要是重庆医科大学,另有部分市属本科院校少数相关专业招收专业相近和无专业要求的专科学生。选拔学校及招生专业计划待重庆市教委文件下发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转发公布。
(三)免试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并在毕业年级和应届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或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和报名,学校审查,市教委复核,可免试“专升本”。免试学生,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同其他报名学生。免试认证均以重庆市教委解释为准。
2020届毕业生参加今年上述全国各类技能大赛者,拟参加“专升本”选拔,需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三、选拔比例
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比例为全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左右。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的选拔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上一年度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左右(计划指标以重庆市教委下达和选拔学校公布为准)。
四、考试与划线
(一)全市统考三门,满分均为120分,考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考试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文科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科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文、理科类按报考专业的性质确定,同专业学生其考试科类相同。我校2020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除护理、助产、公共卫生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4个专业为文科类外,其余专业均为理科类。根据市教委规定,本科院校可增加对拟接收学生的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具体考核考查办法及成绩占比由选拔本科院校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
(二)全市统一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考试院安排并公布。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本科学校要求,在填报加试专业后参加本科院校加试。所有加试均在全市规定的统一录取时间之前完成,考生统考成绩和加试成绩按选拔学校要求折算成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三)由市教育考试院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定相应类别的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结构
只有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对应专业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经重庆市教委认定的免试生,可进行志愿填报。设一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可选择是否服从校内调剂。
(二)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方式。考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本科学校明确规定要加试的专业,考生如选择填报,应当填为第一志愿,且必须参加其加试,方具备被选拔的资格。志愿填报和录取的有关要求,待市教育考试院在市教委统筹下予以明确和发布。
六、预录和公示
实行网上录取。选拔本科学校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根据考试类别和本专科对应专业开展录取。选拔学校部分科类、专业计划未完成时,根据计划和志愿生源情况在不同科类之间调整计划。如选拔学校所有计划都已完成,不再组织征集志愿;如仍未完成总计划,则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三次。加试的专业,如因生源不足等原因,指标在第一志愿录取时未使用完的,不再参加志愿征集,剩余计划,由所在学校调剂到本校其他选拔专业使用。
录取结束后,各选拔学校将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同步公示链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通知书发放
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集中寄送到招生处,由招生处在考生领取普通专科毕业证期间进行发放。
八、学籍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选拔学校应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渝价〔2015〕322号文件规定的140元/人标准执行,网上报名时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十、其他说明
(一)为切实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及录取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操作办法,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由重庆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学校将及时转发和公布,请各考生随时关注新闻通告、各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
(二)2020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选拔比例较往年有较大提高,请2020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认真准备,积极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提升学历,实现人生发展的再次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