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家燕等3名2024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及《琼台师范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琼台〔2021〕147号)相关规定,我校有洪家燕等3名2024级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其中因入伍保留2名、因病保留1名)。经学校2024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同意洪家燕等3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65897455
联系邮箱:qtsfzsb@163.com
附件.琼台师范学院2024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3人).pdf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