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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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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33229847

官方网址:http://www.asotc.cn http://www.asotc.cn/zsw/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3-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33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院

  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蔡官校区)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1500亩。蔡官校区占地1200亩,是办学的主校区。2017年12月,学院被贵州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现代职教发展理念,以园中校、校中园、校企融合共发展的建设发展思路,建设了一支由 教授、工程师、技能大师、博士和硕士等组成的专兼 结合优秀教师团队,打造了具有特色优势,服务旅游 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产业、大健康医疗产业的六大专业群共40多个专业。建有开放性实训基地3个,产学一 体实训中心4个,专业教学实训室30多个,实训仪 器设备值达13000多万元。现有在校生12000多 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其他院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教务处负责我院分类考试的考务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志愿填报条: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一) 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二)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在达到第(一)条要求的基础上,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至少有1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

  (三) 临床医学专业: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在达到第(一)条要求的基础上,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成绩中须至少有2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

  (四)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达到第(一)条要求,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参加全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要求考生(可)获得中职、中技或职高毕业证书。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须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一、第一次填报: 2019年3月1日09: 00至3 月7日17: 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省招生考 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09 : 00至4月14日 17: 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 领取或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准考证。

  方式一: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贵州省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确认表”,二代身份证原 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安排参加考(测)试。

  (一)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准考证领取:

  2019年3月15日9: 00—17: 00。

  (二)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准考证领取:

  2019年3月16日9: 00—17: 00。

  方式二: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我院官网 (http://www. asotc. cn),根据提示验证考生身份后 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张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按 准考证安排参加考(测)试。

  二、 测试:

  (一)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3、测试内容与方式: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学院组织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测试。

  (1) 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 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专 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 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 测试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

  3、 测试方式与内容:面试。考生参加由我院自主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倾向和综合素质,具体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 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一')应、往届局中毕业生:综合成绩=局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x 5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x50%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综合成 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 3) x 50%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x 50%

  (一) 护理专业: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二)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米以上, 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三)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三、 其他录取说明:

  (一)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教育厅组织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或相近的专业。

  (二) 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退役军人,参加 测试时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 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体育特长生,参加测试时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及以上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 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在当年8月份经录取系统投档录取后打印录取通知书,经邮政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五、 新生人学后,按省教厅学籍管理规定对人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人学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经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三条 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 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8000元/年/生;院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创新创业”双创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5000元/ 奖次;“感动校园”特别奖1000元/人;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学金5000元/生;退伍复学士兵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为家駿济困难学生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元/年。

  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10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设立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国家层面:免学费35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 3000元/年/生;国家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而年/生。

  院级层面:针对2019年单列精准扶贫分类计划招收的50名高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配套政策, 免书费400元/年/生;免住宿费900元/年/生;院级 精准扶贫助学金1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人学,并通过奖、助、贷、 勤、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33229847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学院网址:http://www. asotc.cn

  学院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 口(蔡官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