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及计划形式: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费、住宿费:学费6500元/年,住宿费650-1200元/年。
(六)、退费办法:从报到之日起三天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从报到之日起一周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90%,从报到之日起一月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70%,从报到之日起一学期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50%,一学期之外不退任何费用。
(七)、学历证书类型:国家统一专科毕业证书。
发放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自治区招委会监督、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及对社会的承诺,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我院采取“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底分进行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调档比例120%。
3、对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以投档分数为准,平等对待。
4、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十)、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3000元/人
2、奖学金每年一评,一等1000元/年;二等500元/年;三等300元/年。比例为30%。
3、可按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帮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一)、学院地址:
青城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9号;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
(十二)、联系电话:
青城分院联系电话:0471—2658726、2658442;
(十三)、网址: 青城分院:www.qcdx.net www.nmgfzz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