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吕梁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录取资格审核(以下简称“免试资格审核”)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2〕1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肃纪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提高考生及家长满意度,提升学校品牌与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2023年专升本“免试资格审核”“技能综合考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专项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殷杰 薛晋文
副组长:刘宝琦
成 员:招生专业所在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院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化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主要职责:负责本次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确定录取原则和录取控制线;指挥处置突发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担任。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报到组、资格审核组、考务组、保密组、核分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及医务组、录像组、巡视组、纪检组等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完成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坚决杜绝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三、报考条件
已取得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免试入学(包含竞赛获奖免试入学和退役士兵立功免试入学)以及退役士兵大学生免于文化课考试报考条件,同时专科所学专业与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相对应一致的考生。
四、专业要求
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附件1(《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对应专业参考目录》)和附件2(《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考试科目》)报考。其中报考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土木工程、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等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大类报考,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报考。
五、考查形式与流程
(一)考查形式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采用结构化面试评价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潜质,包括仪态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兴趣及适应性、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掌握和应用情况、专业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内容。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非师范类、师范类两个组别。
非师范类: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以设计(或实操)+问答方式进行,时长不超20分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2个专业采用机试+问答的方式进行,时长不超20分钟。
师范类: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英语4个师范类专业以讲课+问答方式进行考查(学前教育专业为幼儿活动设计或活动展示),时长不超2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15分钟,回答问题不超5分钟)。
(二)考查流程
1、报到:考查时间定于2023年3月11日上午。考生须于当日8:30—8:50在吕梁学院(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综B教学楼二层报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提交《吕梁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报名表》《吕梁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同时还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交审核材料:
(1)2023年前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3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复印件。
(3)符合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提交获奖证书、立功表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候考:考生在指定候考室随机抽取测试序号,按从小到大顺序进入考查室。
4、考查:评委核对考生测试序号与胸牌号一致后开始考查。师范类专业考生在测试前向评委报告测试序号和讲课题目,非师范类专业考生只报测试序号。
六、评分规则标准与方式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师范类、非师范类两个组,每个专业组设置一个评委组。考生考查采取现场赋分的办法,满分为100分。
吕梁学院2023年专升本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评分标准
考查要素 | 综合分析能力 | 言语表达能力 | 专业知识与技能 | 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 举止仪表 | |
分值 | 20 | 20 | 40 | 10 | 10 | |
观测要点 | 对事物能从宏观上总体考虑;对事物能从微观方面考虑其各个组成成分;能注意整体和部分间的关系及各部门间的有机协调组合。 | 能用普通话回答问题,能理解他人的意思,答其所问;口齿清晰、表达较流畅;内容富于逻辑性,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具有说服力。 | 对本专业基本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包括专业认识、专业基本知识点);能熟悉专业基本背景,了解专业发展前景,掌握专业基本知识,能回答相关专业问题。 | 在较强刺激情境中,表情和言语自然;受到有意挑战甚至有意侮辱的场合,能保持冷静;为长远或更高目标,抑制自己当前的欲望。 | 穿着打扮是否得体;言行举止是否符合一般礼节;是否有多余动作,内在素质不俗。 | |
评分等级 | 优秀 | 16-20 | 17-20 | 31-40 | 8.5-10 | 8.5-10 |
较好 | 11-15 | 13-16 | 21-30 | 6.5-8.4 | 6.5-8.4 | |
一般 | 6-10 | 8-12 | 11-20 | 3.5-6.4 | 3.5-6.4 | |
较差 | 0-5 | 0-7 | 0-10 | 0-3.4 | 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