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1、 招生对象及要求
我院2016年面向国内20个省招生。普通类考生报考我愿需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并达到本省专科录取控制线;美术类考生报考我院,需取得本省2016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并达到本省当年高考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无统考省份,考生需取得其他普通高校2016年美术类专业校考加试合格证书。我院2016年不安排美术类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及其他普通高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
2、 2016年各省录取情况
请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lnemci.com查询。
3、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
(1)学费:普通文理类专业4200—4900元/年,美术类专业7000元/年。
(2)住宿费:1000元。
4、奖助学办法: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 学院(综合、单项)等奖学金。国家或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比例2%),二等1000元(比例8%),三等500元(比例13%);实践教学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5%),二等300元(比例7%);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单项奖学金(工艺美术学院),每生每年一等500元(比例3%),二等300元(比例5%);特殊贡献奖学金(100-1000元);新生高考高分奖学金,奖励省内外当年入学成绩优秀新生,省内奖励文、理科前三名,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省外奖励文、理科前两名,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学院为贫困生还设立了若干勤工俭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5、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6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在有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招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无美术类专业统考省份招生,承认其他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时按2016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艺术类统考成绩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