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蒲河南路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6639.0 平方米(约合579.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平方米;生师比12.8%;专任教师28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1.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68.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37.2元;图书31.8万册,生均图书75.2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年限 科类 学制 学费 1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2 630701 市场营销(大数据应用)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3 630701 市场营销(营销财会)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4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5 630801 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应用) 3年 文、理 3年 7500元 6 630703 广告策划与营销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7 630703 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经营与管理)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8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9 630602 商务管理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0 670301 文秘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1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2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3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4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15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6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7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3年 文、理 3年 6500元 18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19 650101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20 650101 艺术设计(装潢)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21 660206 影视编导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22 650201 表演艺术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23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24 66202 播音与主持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25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3年 文、理 3年 9000元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8000元;⑵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⑷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⑸学院奖学金一等8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德育奖学金500元。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4、住宿费:8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 美术类: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装潢)专业在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分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非美术类:表演艺术、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蒲河南路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03、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com
E-mail: zsc@ggxy.com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