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探索和建立职业化人才选拔标准,选拔录取符合我院职业化人才培养目标的考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
一、联合测试
我院会同区内33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共享”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含退役军人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含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招的考生)才具备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院校高职单招、退役军人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0 |
7500 |
2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60 |
7500 |
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0 |
8000 |
4 |
智能焊接技术 |
三年 |
60 |
8000 |
5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0 |
8000 |
6 |
机电设备技术 |
三年 |
20 |
7000 |
7 |
机电设备技术(工程机械维修方向) |
三年 |
10 |
7000 |
8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三年 |
10 |
7500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60 |
7500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60 |
7500 |
1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60 |
7500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7500 |
13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30 |
7500 |
14 |
应用电子技术(芯片技术方向) |
三年 |
30 |
7500 |
15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20 |
7000 |
16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7500 |
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20 |
7000 |
18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30 |
7000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60 |
7000 |
20 |
软件技术 |
三年 |
60 |
7000 |
2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30 |
7000 |
22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30 |
7500 |
23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60 |
7000 |
24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00 |
7000 |
25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30 |
7000 |
26 |
国际商务 |
三年 |
30 |
6500 |
27 |
市场营销 |
三年 |
40 |
7000 |
28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60 |
7000 |
29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30 |
7000 |
30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80 |
7000 |
31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10 |
7500 |
32 |
工业设计 |
三年 |
40 |
7500 |
33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60 |
7500 |
34 |
家具艺术设计 |
三年 |
30 |
7000 |
35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20 |
7500 |
36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60 |
7000 |
37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三年 |
30 |
7500 |
38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60 |
7500 |
39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三年 |
25 |
7000 |
40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20 |
7500 |
41 |
工程造价(市政方向) |
三年 |
35 |
7500 |
42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20 |
7000 |
43 |
现代物业管理 |
三年 |
20 |
7000 |
44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方向) |
三年 |
40 |
7500 |
45 |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
三年 |
30 |
7500 |
4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80 |
7500 |
47 |
汽车电子技术 |
三年 |
20 |
7000 |
48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20 |
7000 |
4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00 |
7500 |
50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40 |
7500 |
51 |
现代文秘 |
三年 |
40 |
6500 |
52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0 |
7000 |
53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40 |
7000 |
54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60 |
7000 |
55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三年 |
40 |
7500 |
(注:实际执行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待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四、申报
㈠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㈡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4月6日18:00止。
㈢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缴费;
方法二:智能手机通过关注学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微信号:gxcme1958)点击“单招报名”或直接登录http://m.gxgzlm.com填写申报信息、缴费;
方法三: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xcme.edu.cn,点击“2023年单独和对口招生申报”进入申报网站http://www.gxgzlm.com填写申报信息、缴费。
1.登录账号为考生高考报名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号后4位+身份证号后4位。考生第一次成功登录后请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自己的密码,此密码是后续成绩查询的唯一密码。
2.考生登录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申报信息填写或准考证打印。否则,系统自动断开连接。断开后,须重新登录。
3.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3:3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七、测试安排
2023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含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㈠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下午14:30-16:00。
㈡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㈢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
㈣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单招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
八、测试成绩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
退役军人高职单招免文化测试,联合测试总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
㈠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满分为300分。由联盟统一向考生公布。
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考生参加本次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获得的实际测试分数,满分为300分,所有联盟院校均认可。
㈢附加分
1.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上公示。
九、成绩查询
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查询联合测试总成绩(我校认可此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十、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高职单招设置高职单招普通批、退役军人单招批等批次,志愿模式均为顺序志愿。在每个批次中,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十一、录取与结果查询
㈠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16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19日。
㈡录取原则
高职单招普通批:
1.申报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100分(不含10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2.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成绩总和(含附加分)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考试院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4.学院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录取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勾选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退役军人单招批:
1.申报我院退役军人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院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考试院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3.学院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联合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联合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学习能力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学习能力成绩相同,则比较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录取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勾选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㈢录取结果查询
2023年5月17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二、录取名单公示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录取名单提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5月22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三、报到和复查
㈠新生报到
获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㈡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㈢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对在单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入学的新生,在学费、奖助学金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录取入学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补、勤”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向当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到校后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以及申请学院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十五、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国标代码:10867
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相思湖校区)
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思源湖校区)
联系电话:0771-3243821 传真号码:0771-3278454
学院网址:http://wwww.gxcm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xcme.edu.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24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