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在招生时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3.我院所有专业不开设非英语语种之外的外语课程。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6.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者录取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除看其高考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100分;旅游管理、文秘专业的考生为了便于今后就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身体无任何残疾,体貌端正。
9.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严格按照2010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
六、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
八、联系方式:0553-5971073 5971046 http://www.abc.edu.cn/
九、学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纬六路一号 邮政编码:2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