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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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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3-5971066,0553-5971046

官方网址:http://www.abc.edu.cn/ https://www.abc.edu.cn/zsjyc/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3-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51 收藏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我院系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沿江开放城市芜湖市。

  第二条 我院系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条 我院占地面积506亩,建筑面积19.3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10人。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其中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6.2%。

  第四条 我院办学层次为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一条 已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籍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第二条 已参加2012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籍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第三条 符合本章以上条款之一的学生,均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500名,分4个专业,见表1。

  表1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科类 计划 招生对象
1 旅游管理 文科 90 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理科 30
2 营销与策划 文科 100 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理科 30
3 电子商务 财经类、计算机应用类 120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4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财经类、计算机应用类 130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合计 500

  说明:1.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2.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为了便于今后就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身体无任何残疾,体貌端正。

  第四章 报名事项

  第一条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日-4月5日。

  第二条 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报名时按照上表1文理科计划数对应报名,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报名时限招财经类、计算机应用类考生。

  第五章 报名流程

  第一条 我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b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号、身份证号必须填报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2.审核: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在24小时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信息不通过,报名系统将信息打回到修改状态,考生需重新修改信息后再提交。若审核通过,考生可直接缴费,报名信息将不予修改。

  3.缴费:考生需交报名费10元,可选择现场交费或现金汇款。

  ①现场交费地址:学院财务处。

  ②现金汇款方式:单位名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42006006010149003265,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芜湖康复路支行(汇款时务必注明报考号及姓名,未注明者因无法辨别,做无效汇款处理,报名无效)。

  4.寄送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均需A4纸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①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纸质表格(自行打印)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③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2012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或学校开具的已取得2012年准考证号的证明)

  ④报名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一份,注明高考考生号及考生姓名。

  ⑤符合本章程中“自主招生自主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公章应为学校公章,部门公章无效),无该项可略。

  ⑥符合本章程第八章第三条免试条件的,需书面提交免试申请、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无该项可略。

  5.考生必须在2012年4月12日17: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邮寄到或送达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6.完成以上流程,视为报名成功。

  第二条 材料寄(送)地址和收件人: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詹海朋老师收。邮编:241002,电话:0553-5971073(如选择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邮政EMS快递)。

  第六章 测试对象确定

  第一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第二条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参加。

  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4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2年4月20日-21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测试费100元,于4月22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或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

  第三条 符合本章程第八章第三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4月13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七章 考核内容及方法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入学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考生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回答和评委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参加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3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学有所长或技能特长等。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入学测试内容为“文化课测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文化课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总分100分;计算机操作技能采用考生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50分。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2小时。

  第二条 考核方法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将采取“四个随机”的方法,即“考生面试顺序号分组抽签随机、考生抽取考题和测评人员提问随机、测评工作人员分组抽签随机、考场安排抽签随机”。测评人员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向考生公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考生成绩低于150分不予录取。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时间为2小时。根据所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分150分,其中文化课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 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有关规定集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5. 应历届中职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加15分。

  6. 应历届中职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第八章 录取

  第一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条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测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四条 4月2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bc.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九章 新生待遇

  第一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条 学院学生奖学金覆盖面高达40%,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

  第十章 时间节点

  1.2012年3月10日(9:00)—4月5日(17:00),网上报名。

  2.2012年3月10日—4月6日(17:00),对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报名费,并寄送报名材料。

  3.2012年4月9日(17:00)报名费交费截止。

  4.2012年4月12日(17:00)收报名材料截止。

  5.2012年4月13日现场审核免试考生材料。

  6.2012年4月14日公示免试考生名单。

  7.2012年4月15日前,确定测试对象名单。

  8. 2012年4月20日-21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必须将材料原件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测试对象通知单。

  9.2012年4月22日(8:00-17:00),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

  10.2012年4月2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11.2012年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十一章 监督
  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53-5971065。

  第十二章 相关事宜

  第一条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二条 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四条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五条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第十三章 我院自主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53-5971073 5971046,监督电话:0553-5971065,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邮编:241002,学院网址:http://www.abc.edu.cn/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