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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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312号
五、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不分先后。无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2)对于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投档分数相同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课分数相同者,以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部分省份不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或将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处理的,按提供类别的成绩比照非艺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录取。
(4)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按国家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学生毕业后由西澳TAFE学院再颁发相应的文凭证书。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电话:0551-5148006〈传真〉 邮编:230031
网址:http://www.acac.cn E-mail:jiaowu@acac.cn
其他须知: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积极奖励和资助成绩优秀或家庭困难的学生,覆盖面达到60%以上;建立了广泛的就业指导体系,2009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