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7年设立二级医学院,宁德市医院为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894人,具有正高职称63人,副高职称188人,博士205人,硕士348,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73人,国家级人才称号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6人、省“雏鹰计划”1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10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闽江学者讲座教授13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省高校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11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913人,设11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应用型学科4个、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地方产业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9个。
第二条 报名条件
(一)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四)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第三条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类别 |
学费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
学制 |
1 |
酒店管理 |
文史 |
4800 |
四年 |
2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文史 |
4800 |
四年 |
3 |
国际商务 |
文史 |
4800 |
四年 |
4 |
应用化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5 |
材料化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6 |
药学 |
理工 |
6000 |
四年 |
7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6000 |
四年 |
8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9 |
车辆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10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1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理工 |
4800 |
四年 |
12 |
生物技术 |
理工 |
5200 |
四年 |
13 |
茶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14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 |
4800 |
四年 |
备注: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570元至1300元收取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
注:1.招生计划视考生志愿填报、生源情况具体而定;
2.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fujian.gov.cn/)-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栏查询本校招生专业信息。
第四条 申请时间
2023年6月—7月31日。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网址:http://jyt.fujian.gov.cn/。
第五条 申请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将申请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后,需于申请时间内(以寄出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寄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609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经寄出概不退还。同时,将申请材料按照顺序合成一份PDF文档和快递单号的电子版一同发到邮箱ns601@foxmail.com,电子版请以“姓名-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命名。相关表格及模板可登陆宁德师范学院招生专栏(http://zsb.ndnu.edu.cn/)招生信息栏中下载。
第六条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宁德师范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入学申请表》(原件1份);
(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四)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五)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六)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供统测成绩授权查询函和申请人声明材料(原件1份)。
考生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即予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审核原件。
第七条 考核办法
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开展面试等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学校招生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第八条 录取
根据考生的统测成绩和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台湾学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名单。
第九条 报到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考生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三)入学报到后,学校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报到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宁德师范学院。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学校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茶学、材料化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三)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86-0593-2955125
E-mail:ns601@foxmail.com
招生网址:http://zsb.ndnu.edu.cn
本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
附件:
1. 宁德师范学院2023年依据“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2. 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函及申请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