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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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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7-8393638

官方网址:https://www.gnnu.edu.cn/ http://zs.gnnu.cn

赣南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22-02-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63 收藏

一、学校概况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黄金等3个校区,占地2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5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7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30 余万册。设有18个教学单位,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14个、省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18个本科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被列为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700余人。

学校有1个省一流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入选江西省高校“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建设高校。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苏区研究中心、客家研究中心,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家具)设计中心,江西省竹基新材料与物质转化工程研究中心,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等20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办了全国高校首个专门研究红色文化的学术刊物《红色文化学刊》。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1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相关研究成果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在苏区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脐橙工程技术、血吸虫病防治新技术、稀土镁合金功能材料、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家具设计、竹基新材料等研究领域形成了显著特色。

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屡获大奖,其中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以及伦敦残奥会金牌、田径亚青赛银牌、全国田径锦标赛金牌等重大奖励200余人次;连续11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在研究生、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各类招考中考取率稳步提升;新生录取排名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良好水平,获评江西省2016-2018年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等级。一批校友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百名优秀县委书记”“全国创新争先奖章”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泰国等10余个国家的有关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承建了我国在西非的首个孔子学院——塞拉利昂大学孔子学院,并获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自2016年起,连续四年受国家汉办委派赴亚、非、欧、美等四个洲11个国家的18所孔子学院开展文化巡演活动。获批建立了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新加坡研究中心”;与俄罗斯奔萨国立大学举办了江西省首个教育部音乐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设立了“留学赣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近三年招收了来自2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类别

科类

总计划

音乐学

四年

师范

艺术

120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师范

艺术

60

舞蹈学

四年


艺术

100

美术学

四年

师范

艺术

120

动画

四年


艺术

40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

50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

90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

60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艺术

90

合 计

730

注:招生专业与计划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三、办学层次及类型

省属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费标准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在俄方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大学按海外学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8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六、考生须知

1.各省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由于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专业复测。

4.联系方式: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41000)

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

招生办公室: 0797-8393638(兼传真)

音乐学院: 0797-8393519

美术学院: 0797-8393658

新闻与传播学院: 0797-8393876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E-mail:gnsfdxjw@163.com

5.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代表学校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的唯一部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考生或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