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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847 收藏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2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做好解释说明。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9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

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22 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

第四条 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第五条 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每个艺术类专业成绩公布后3天内(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专业考试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第七条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公布成绩后第4天,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按专业类别进行汇总,并填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复核 类成绩汇总表》(式样见附件2)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进行复核,于次日下午17(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条 如复核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九条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受理点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3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福建省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