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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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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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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8-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517 收藏

为了保证我院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2021〕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 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校址

1、国家统招代码:14112 。

2、办学性质和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以全日制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以开展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

3、学制:三年。

4、证书种类和颁发办法:学生毕业时由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执行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5、校址:厦门市同安文教区五显中路280号(同安影视城旁),邮编:361100。

二、学院简介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座落在“国际花园城市”—厦门。由全国地产开发百强企业和全国地产开发运营效率十强企业的泉舜集团举办。校区一期占地260亩,规划用地100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条件优越,配套设施完善。学校目前设置有商学院、健康产业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航空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始终坚持走“育人为本,素质为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泉舜集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伍心养老院(连锁)、用友新道、厦门公交集团、泉州酒店等知名企业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合作办学关系,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模式,将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第一指标,实现了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越、教育质量优良的创新型高职院校。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投档考生的体检信息进行审阅,若考生综合体检结果为合格,予以录取;若考生部分体检结果为合格受限,而考生报考的专业有具体录取要求(如空中乘务、酒店管理专业),以上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我校其他专业。

(一)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二)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1、 五官端正,牙齿洁白整齐,肤色好,形象气质佳;

2、 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174cm;男生身高要求170cm—185cm;

3、 矫正视力1.0以上,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听力不低于5米;

4、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 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 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7、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O型腿。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规则:

(1)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对于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时依据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对于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录取时依据普2021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5)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考试院公布的时间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6)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具体如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学费(元/年)
1金融服务与管理10900
2大数据与财务管理10900
3大数据与会计10900
4国际商务10900
5建设工程管理10900
6工程造价10900
7电梯工程技术8900
8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8900
9艺术设计11500
10影视动画11500
11影视编导11500
1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1500
13空中乘务10900
14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0900
15高速铁路客运服务10900
16旅游管理10900
17电子商务10900
18软件技术11900
19计算机网络技术10900
20云计算技术应用11900
21学前教育11900
22早期教育11900
23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1900
24护理11900
25药学11900
26音乐表演11900
27社会体育11500
28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8900

备注: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收费标准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部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投入成本实际收取一定的培训与认证费用。

六、收费、退费

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详见福建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册。

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1500元。

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50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意外险:100元。

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