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84)
第四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占地2025.43亩,在校生27000余人。学院拥有完善的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设施,现有教学、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0.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2多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592.78万元,馆藏图书171.11万册。学院建设校内实训基地32个,各专业实验实训室160个,校外实训基地187个。学院拥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技术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7个。学院拥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小学等附属单位。
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1029人,其中专任教师816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40人,双师型教师46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6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2人、河南省职教专家2人,聘请了相关行业、企业、医院专家或技术能手196人担任兼职教师。学院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校级教学团队9个。
第八条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医学院、药学院、检验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应用外语与国际海事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等16个二级院部;学院拥有医药卫生类、文化教育类、商贸服务类和应用技术类等四大专业集群,开设了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会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50余个专科专业,面向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第九条 教学质量: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成绩斐然。学院获得的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等项目62项。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院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7个、河南省高等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河南省高等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河南省高等学院教学团队5个、河南省教学成果奖6项、2次获得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项目。
第十条 办学成效:学院历史悠久,社会声誉较高,办学成效显著。2005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7年,连续五届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007年,学院接受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院校; 2009年10月,被省政府授予“河南省2009年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4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品牌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学院成功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设立“国家开放大学大别山实验学院”,开办护理、学前教育和工商管理三个本科专业;落实京豫两地合作,与北京联合大学开展多方位合作;2018年1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优质高职院校。
第十一条 就业创业:学院坚持就业引领工程,即“政策引领工程、基地建设工程、跟踪调查工程、创新创业工程 、能力提升工程和定向就业工程”,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帮助学生就业创业,以就业促招生,实现招生就业双促进。学院先后与省内外数百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年终就业率均在96%以上。学院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学院被省教育厅、人事厅评为“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领导机构: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李第民 党委书记
余运德 党委副书记 校长
常务副主任:王 豪
副 主 任:王列富 李新毓 郭克明 蒋有红 郑延芳
成 员:党办、院办、纪委、宣传部、招生办、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办等有关处室、院部主要负责人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监督措施: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单招考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 业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元) | 招生 计划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文理 | 4400 | 100 |
2 |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 3 | 文理 | 4400 | 80 |
3 | 护理 | 3 | 文理 | 4400 | 600 |
4 | 护理(英语护理方向) | 3 | 文理 | 4400 | 50 |
5 | 护理(日语护理方向) | 3 | 文理 | 4400 | 10 |
6 |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 3 | 文理 | 4400 | 30 |
7 | 助产 | 3 | 文理 | 4400 | 60 |
8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文理 | 4400 | 20 |
9 | 药学 | 3 | 文理 | 4400 | 100 |
10 | 中药学 | 3 | 文理 | 4400 | 20 |
11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文理 | 4400 | 140 |
12 | 医学检验技术(输血检验技术方向) | 3 | 文理 | 4400 | 20 |
13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文理 | 4400 | 20 |
14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3 | 文理 | 5600 | 10 |
15 | 播音与主持 | 3 | 文理 | 5600 | 10 |
16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文理 | 3300 | 70 |
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50 |
18 | 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开发与应用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70 |
19 | 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前端设计与应用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60 |
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70 |
21 | 软件技术(Java安卓软件开发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60 |
22 | 通信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30 |
23 | 通信技术(5G应用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30 |
24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 | 文理 | 3300 | 50 |
25 |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国际海员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50 |
26 | 商务英语 | 3 | 文理 | 3300 | 30 |
27 | 音乐表演 | 3 | 文理 | 5600 | 10 |
28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30 |
29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30 |
30 | 建筑工程技术(乡村民居建造技术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30 |
31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文理 | 3600 | 30 |
32 | 工程造价 | 3 | 文理 | 3600 | 30 |
33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20 |
3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30 |
35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50 |
3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30 |
3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60 |
3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维修工程师) | 3 | 文理 | 3600 | 40 |
39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20 |
4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文理 | 3600 | 20 |
41 | 汽车营销与服务(4S店运营与管理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20 |
42 | 汽车营销与服务(定损与评估师方向) | 3 | 文理 | 3600 | 20 |
43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3 | 文理 | 3300 | 70 |
44 | 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15 |
45 | 市场营销(视觉营销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15 |
46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 | 3300 | 30 |
47 | 旅游管理(旅游电子商务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20 |
48 |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20 |
49 | 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与经营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30 |
50 | 投资与理财(理财规划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30 |
51 | 投资与理财(职业交易师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30 |
52 | 投资与理财(风险分析与控制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30 |
53 | 互联网金融 | 3 | 文理 | 3300 | 60 |
54 | 会计 | 3 | 文理 | 3300 | 60 |
55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3 | 文理 | 3300 | 60 |
56 | 审计 | 3 | 文理 | 3300 | 20 |
合计 | 2800 |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1.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院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2.志愿填报: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网上填报志愿。学院招生代码:6288。请考生务必注意只能填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一个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1.命题考试:高职单独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按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要求自行组织。高职单独考试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免文化知识考试(笔试),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直接转换为文化知识成绩(满分300分),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满分200分、数学满分100分。考试实行闭卷笔试,两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采用分组实操测试。凡已获得县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可免于参加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设在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48号信阳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考生类别 | 4月1日上午 | 4月1日下午 |
9:30-11:30 | 13:30-17:30 | |
中职生与其他考生 | 文化知识笔试 | 职业技能测试 |
应届高中毕业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录取规则: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我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首先,根据文化考试与职业测试的总成绩确定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我院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我院书面提出免试申请,填写《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可向我院招办索取或网上下载)。我院根据考生申请,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于2018年4月3日至5日集中进行免试资格确认,我院将《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一式三份)以及考生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学生处进行资格确认和审批。确认通过的名单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我院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5.考生已被我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得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我院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学期内不得申请转学;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七条 毕业文凭:学生考试与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设置:我院对优秀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并可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助学金:最高为4000元/生·年;
4.学院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生·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6.勤工俭学:我院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200个左右,月收入约1000元。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规定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3600元/年·生,文史类:3300元/年·生,医科类:4400元/年·生,艺术类:5600元/年·生。住宿费收费标准:750元/年·生。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48号
邮 编:464000
微 信 号:xyzyzsb123
电子邮箱:xyvtczb@163.com
招办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6281212 6281779
传 真:0376-628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