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9】21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确保组考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院长、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系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能由招生就业处承担,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我院的办学特色,面向湖南省招收280名三年制高职学生。具体专业和学费(元)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所在院、系名称 | 学费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电子电气工程系 | 4600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 |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建筑工程系 | 4600 | |
会计 | 3 | 商贸管理系 | 35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信息与艺术设计系 | 4600 |
注: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是经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若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报名(含参加湖南省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在8月26日-8月28日进行。考生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陆用户名为考生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号,密码为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陆密码。
每个考生限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采取普高、中职分类别命题、考试与评卷。
1、考试科目:
普高应届毕业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的模式综合评定成绩。
社会考生与应届职高毕业生:采取文化课考试成绩(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技能测试成绩的模式评定成绩。考试总分为150分,共一份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以上两项中如果能提供2019年高考成绩,且符合院校条件,高考成绩可做为文化课考试成绩。
2、考试时间:
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
31日09:30—11:30文化考试。文化考试考点:院教学大楼
31日13:00—15:00技能测试或面试。测试、面试点:院实验大楼
3、评卷:参照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对考生进行文化和技能评分。文化成绩占60%,技能、面试成绩占40%。
七、免试申请
根据湘教通【2019】213号文件精神,二次单独招生中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属以上几类考生,需在8月30日前提交相关身份资料,填写申请表格,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八、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按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类别,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在9月6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开学时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录取名单将在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网址:www.hhvtc.com.cn)。
3、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手续,转专业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新生一律取消录取,退回生源地。
九、考试监管
本着“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纪检监察处对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检查。举报电话:0745-2775000。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45-2775611,2775993(兼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彭老师 邮 编:418000
地 址:湖南省怀化经济开发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