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办理流程的通知
根据教学[2013]8号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五条及我校规定新生参军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予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1.到当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一式两份(武装部已盖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材料上交的时间定于2023年9月22日前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保留入学资格。
办理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25号(和平校区)行政楼
注:在智慧迎新线上办理了入伍登记后,仍须要学生本人或者是学生家长过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