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及结果查询的通知
四川考生及家长:
根据《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我校跨省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及结果查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线原则和预录取结果
(一)划线原则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二)预录取结果
类别 | 计划 | 预录取人数 | 最低控制分数线 | 预录取分数线 |
普高 | 500 | 500 | 280 | 318 |
中职 | 300 | 300 | 241 | 278 |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4日15:00
(三)免试考生信息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要求,经考生自主申请、我校初审、四川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现将免试考生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报考专业 | 获奖情况 | 发证单位 |
1 | 杨高富 | 511129********3010 | 市场营销 | 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沙盘模拟企业经营比赛团体二等奖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
二、预录取结果查询
2023年3月31日15:00起,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公示期间(3月31日15:00—4月4日15:00),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4月4日15:00前,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点击下载)发送至邮箱cqczs@cqc.edu.cn。
三、其他事宜
(一)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2023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在校期间,不能转学和转专业。
(二)我校于2023年4月6日将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结后视为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
(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招生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