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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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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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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扩招)章程

时间: 2019-07-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69 收藏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2019年单独招生(扩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单独招生(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科层次的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院代码:13874

第五条  学院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院校。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办学基本条件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建校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

目前,学院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30.04万册,电子图书7.5TB。现有近万平方米的校内实训中心,拥有实验实训室91个,现有固定资产总值9.81亿元,签订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97个。教学楼、公寓、餐厅、医务室、礼堂等设施全面配套,拥有多个标准塑胶运动场、篮球场、乒乓球场、排球场,可充分满足学生学习、生活、健身的需要。学院目前设有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管理学院、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教学单位及图书馆、网络中心、实验实训中心、高职教育研究室、东北亚研究所等教学辅助单位。现有在校生近10000人,专职教师540人。

二、办学定位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目的,为区域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和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多年来,围绕服务于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外语为基础,翻译为特色”,坚持“外语+专业+技能+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强化外语、外经、外贸和管理类专业建设,努力把学院发展成为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院校。

四、就业状况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扎扎实实为学生服务,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工作。学院下设就业指导办公室,全面负责学生的就业,各二级学院设有专职就业专员指导学生就业。学院设有学生多元智能测试系统,努力为学生发展定位、理性择业提供科学依据学院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致力于打造招生--—教学--—就业一体化链条,学校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型的校园招聘会。  

第三章  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条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览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学校

单招(第二批)总计划

招生专业

普通类

退役军人类

技术技能类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1000

商务英语

20



电子商务

20



会计

20



市场营销

20



法律事务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10

35

动漫制作技术

20


35

应用俄语

20



应用西班牙语

20



应用阿拉伯语

20



空中乘务

20



商务日语

20



应用韩语

20



应用法语

20



应用德语

20



工程造价

2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20



房地产检测与评估

20



国际贸易实务

20



移动商务

20



电子商务技术

20


35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20



报关与国际货运

20



国际金融

20



投资与理财

20



连锁经营管理

20



物流管理

20

10


互联网金融

20



旅游管理

2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20

10


快递运营管理

20



软件与信息服务

20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


3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0


35

建筑室内设计

20



工商企业管理

20

1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0

10

35

总计:

740

50

210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体检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二、招生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三、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四、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女生:164cm-174cm;男生:174cm-185cm;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六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 名 形 式   :网上报志愿+现场确认缴费

报 志 愿 时 间:20198911

现场确认及缴费:82690016:00

网上报志愿和现场确认缴费两个环节缺一不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9-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

2、选择“1387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并填报专业志愿。

3、根据鲁价费函〔201695文件, 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费200元(B类和C类考生只需缴纳报名费120)。


第十四条考核形式


一、考核共分两场: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笔试:夏季考生与春季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使用相同的试卷,考卷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采用合卷笔试的形式,总成绩为3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组织以综合素质或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面试,现场问答,综合评价。总成绩为430分。


二、B类和C类考生仅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进行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

确认时间:20198268:30-17:00

笔试时间:20198279:00-11:00

面试时间:201982713:00-17:00


第十六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阅卷评分:我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  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根据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考生第一志愿若春季高考夏季高考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春季或夏季高考各专业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

三、B类和C类考生单招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第七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

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政策内容

资助范围

退役军人

免费教育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

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所有具有山东户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建档立卡

免学费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201661号)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学费据实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凭学费缴纳凭证据实报销。对在民办高校等就读的,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737)、《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

奖励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是8000/人。

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

奖学金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735号)

奖励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6000/人。

每年奖励1000名本专科生

国家励志

奖学金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73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

奖励资助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人。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417号)

奖励资助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人。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736)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

资助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2019年起,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至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雨露计划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

补助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泛海助学

山东行动

《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 山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632号)

资助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项目连续实施5年。

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校内资助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等

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十九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79 0101    0531-83164266

招生监督电话:0531-83167459

学校网址:www.wsfy.edu.cn     

E-mailwsfy_zsb@163.com

通信地址: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