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江苏省招生代码:1996国标代码:13110
学院全称: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号
二、学院简介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城高教园区,拥有500亩独立校园,7万平方米校舍,环境优雅,交通便利,设施先进,师资充足。由于有鱼化龙集团的全力资助,收费低于其他同类高校。学院下设四系一部,开设15个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四大学科门类,是一所以财经、建筑类专业为龙头、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高职院校。
学院秉承“多元集纳、自强创新”的办学理念,与鱼化龙集团所属高校紧密协作,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学院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开放式办学,内外结合,校企结合,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推行多证书制,为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奠定坚实基础。
学院所在地宿迁市地处陇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宿迁地处陇海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交通十分便利,水陆干线四通八达,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京沪、宁宿徐、徐宿淮盐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著名的水乡、花乡和名酒之乡。
名师执教
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吸纳高层次人才,形成了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强的教师队伍,其中大部分教师具有多年高校教学工作经验,另一部分是年富力强的博士、硕士和优秀青年教师。各专业均配备有学科带头人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骨干,各门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均配备有讲师以上的专任教师。坚持名师执教,严谨治学,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科建设、科研、人才培养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就业保障
学院培养学生主要满足现代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人才需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适时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方向,增强学生就业与创业的竞争力。
鱼化龙集团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大连等地建立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设立毕业生创业基金,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学生毕业前均可自由选择以上地区参加实习,在基地老师指导下谋求合适的工作岗位。
学院注重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一些校外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建立“厂中校”,利用他们提供场地和设施来作为我们学生的实验实训课程的基地;同时,学院联系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或聘请企业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参与专业指导、开设讲座等;主动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由企业进校选拔编班,用行业标准介入培养。目前,已与宿迁华夏建设集团、淮安中央新亚集团、京东商城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订单培养人才,提升了学生的就业保障。
学院在教学中过程中还实行“双证书”制度,把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下一步,我院还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校中厂”,使“工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实践教学成为常态化,逐步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条龙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二、招生专业
1、江苏省内普通高中类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系部 | 文科 | 理科 | 艺术 | 学费(元) |
1 | 620109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3 | 经济管理系 | 18 | 24 | 7600 | |
2 | 620201 | 财务管理 | 3 | 经济管理系 | 12 | 16 | 7600 | |
3 | 620203 | 会计 | 3 | 经济管理系 | 15 | 20 | 7600 | |
4 | 6205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经济管理系 | 10 | 18 | 7600 | |
5 | 590101 | 会计电算化 | 3 | 理工系 | 15 | 20 | 7600 | |
6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理工系 | 12 | 15 | 7600 | |
7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理工系 | 15 | 20 | 7600 | |
8 | 5901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 | 土木工程系 | 12 | 23 | 7600 | |
9 | 56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土木工程系 | 20 | 25 | 7600 | |
10 | 560105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土木工程系 | 13 | 22 | 7600 | |
11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土木工程系 | 25 | 28 | 7600 | |
12 | 560501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土木工程系 | 21 | 25 | 7600 | |
13 | 58040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汽车工程系 | 15 | 20 | 7600 | |
14 | 670101 | 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 | 3 | 文学艺术系 | 35 | 8600 | ||
15 | 670207 | 编导(摄影摄像与影视编导方向) | 3 | 文学艺术系 | 35 | 8600 | ||
16 | 合 计 | 203 | 276 | 70 |
2、江苏省内中等职业学校类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对应科目组代码 | 对应科目组名称 | 学费(元) |
1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10 | 23 | 汽车 | 7600 |
2 | 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 | 11 | 21 | 艺术 | 8600 |
3 | 建筑工程技术 | 70 | 11 | 建筑 | 7600 |
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7 | 15 | 计算机应用 | 7600 |
5 | 会计 | 30 | 18 | 财务 | 7600 |
6 | 会计电算化 | 20 | 18 | 财务 | 7600 |
7 | 财务管理 | 15 | 18 | 财务 | 7600 |
8 | 环境艺术设计 | 22 | 11 | 建筑 | 8600 |
9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10 | 19 | 市场营销 | 7600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8 | 15 | 计算机应用 | 7600 |
11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12 | 21 | 艺术 | 8600 |
12 | 工商企业管理 | 18 | 19 | 市场营销 | 7600 |
13 | 建筑工程管理 | 25 | 11 | 建筑 | 7600 |
14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12 | 11 | 建筑 | 7600 |
15 | 合 计 | 300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入学
根据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我院实行注册入学,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江苏省籍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考生在综合素质的某一方面优势明显、等级良好,在提前向我院提交了附加说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可以在统一填报注册申请后优先录取。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控线,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我院决定考生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编导专业:我院承认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影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并颁发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合格证书。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兼)时,录取同普通类考生。
5、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7、各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8、我校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9、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1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项目
1、学费:
艺术类:8600元∕学年;
普通类:7600元/学年。
2、住宿费:4人间1500元/学年
6人间1200元/学年
8人间1000元/学年
七、助学政策
学院奖学金:3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学年
生源地贷款最高金额:6000元/学年
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扶助家庭困难学生
八、毕业证书
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号
邮编:223800
院办电话:0527-8080512880805108(可传真)
招办电话:0527-80805188、80805177、84258898
80805175、80805199(可传真)
招办主任:曹利强手机1825150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