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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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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艺术类丨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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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时间: 2024-07-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372 收藏

根据《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职职教高考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对于中职职教高考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但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位次,如有同分情况,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再次排序,确定位次,如还有同分情况,依次按照职教高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确定位次。

二、中职职教教高考成绩未达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或未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

对于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未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或未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分中职学考成绩及奖励加分经折算后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位次,考生投档分占比40%,中职学考成绩折算总分占比40%,奖励加分占比20%,如有同分,依次按照中职学考成绩折算总分、职教高考成绩总分(文化总分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再次排序确定位次,如还有同分情况,依次按照中职学考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折算分进行排序确定位次,如仍相同,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中职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合格一门折算50分,不合格折算35分。

奖励加分:考生如有以下情况可进行奖励加分排序,加分累计上限为100分:

1.参加由教育、体育、人社等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加50分进行排序;

2.获得由人社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机构等颁发的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加50分进行排序

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需在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填报志愿开始前10天上报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以上加分情形可同时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