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2020年)
学院建立有完善的“贷、奖、助、补、缓、减、免”的全程资助工作体系。
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贷款年限最长可达20年(包含在校年限)。
奖: 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何康奖学金3000元/人·学年(农业专业),特立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奖学金300-800元/人·学年等。
助:包括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人·学年、一般贫困2800元/人·学年);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补助6000元/人·学年,对中职(五年一贯制)陕西籍一年级新生补助一次性扶贫资金3000元/人·学年,延安市金融业协会每年对我院孤儿捐助资金500元/人·学年,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每月240-480元/人。
补: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300元/人·学年伙食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300元/人·学年伙食补助。
缓:即缓交学费,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半年。
减与免:即对符合条件的五年制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品学兼优的一、二年级学生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2000元/人·学年)。
服义务兵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职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际缴纳金额)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职在校生(含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年不高于8000元。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院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与学费资助(5500元/人·学年)。
直招士官及定向培养士官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和我院士官学院定向培养士官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