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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指南

时间: 2006-06-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521 收藏
一、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注册
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手续在每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通过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其它年级学生通过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学籍。

三、学习年限
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限,根据学生自己的安排,可以在三年至六年内浮动。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者,可在期满三年或三年半毕业;在六年内仍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四、课程设置与选课
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学生学习的课程量以学分为单位进行核算。学生必须取得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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