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9-85610683,029-85610685,029-85610689

官方网址:

西安信息职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25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030

第三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科  高职(专科)

第六条 招生类型:本科层次招生包括四年制本科,专升本,职业本科单招等3种类型;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包括三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单招高职(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等3种类型。

第七条 学校简介:始建于199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证书的本科高等院校,2019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为本科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大学。

学校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新基建”领域的“人工智能”、 “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通”、“区块链技术”等国家战略和陕西需求,先后设置10个学院,开设了14个本科专业,3个职业教育本科单招专业,6个专升本专业,37个专科专业。构建了以工学为主,信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以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软件工程、区块链技术、电子商务、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7大专业群,具有鲜明特色和不可替代性,有力地促进了专业与产业的对接。

  学校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校园环境优美,占地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1.24万平方米,多功能教学大楼、工程实训中心大楼、图书馆、体育馆、校医院、公寓楼、风雨操场等交相辉映。为夯实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条件,建成工程实训中心、电子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交通实训中心等4个实训中心。学校建有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实训室)17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实训教学环境完备,设备先进。校园网无隙覆盖,图书馆鸿函钜椟,生活设施配套齐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有关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或举报。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本科总计划的1%做为预留计划。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凡报考我校的本科、三年制高职(专科)考

生,均须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五章   

第十三条 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高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位次排序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对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不限制应试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对本科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对专科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报送的最终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遵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精神,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激励(帮助)方式,多种渠道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微信咨询:19894567018   19894567019  19894567020

传真:029-85610805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邮政编码:710125   网址:www.sxetcedu.com

电子邮箱:549827609@qq.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