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时间: 2015-03-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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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 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7年拟在浙江省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 围已确定,现予公布。
层次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 科目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类中所含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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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生物医学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临床医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麻醉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口腔医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预防医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临床药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法医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康复治疗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护理学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2 |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生物科学 | 1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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