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招生计划
时间: 2017-06-0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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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招生计划 | ||||||||||
招生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招生对象 | 学历 | ||||||
五年制高职 | 护理 | 300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大专 | ||||||
专升本政策 | ||||||||||
1.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及包头医学院三所高校先后达成专升本合作协议,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后,可直接升入以上本科院校续读本科。 | ||||||||||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16号)文件精神,符合上述两个文件精神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专升本考试。 | ||||||||||
资助政策 | ||||||||||
1、国家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
2、学校每年拿出事业收入的5%资助贫困生。 | ||||||||||
3、五年制专科前三年享受“两免两补”政策,即免收学费、教材费,补生活补贴、部分住宿费(前两年每年800元,第三年补400元),转段后根据大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 ||||||||||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及一次性求职补贴。 | ||||||||||
录取流程 | ||||||||||
(一)普通专科 | ||||||||||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
1、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 ||||||||||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 ||||||||||
a.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条记者,不予录取。 | ||||||||||
b.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 ||||||||||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
1、学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并参加当年中考。 | ||||||||||
2、考生必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上根据所在地投放的招生计划和专业填报志愿并被录取后,方可入学就读。 | ||||||||||
3、务必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