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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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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农林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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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普通本、专科专业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92 收藏
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普通本、专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新疆农业大学 学校代码:10758
二、校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
三、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办学条件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的一所公立多科性农业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8月1日的新疆八一农学院。
经过5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新疆农业大学现有教职工1627人,其中教师826人,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有89人,具有副高职称的有369人;设有农学、林学、动物医学、水利与土木工程、机械交通、经济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园艺、食品科学、草业工程、动物科学、资源环境、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外国语言、化学工程、数理、中国语言、药学、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国际教育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学校现已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及继续教育等多层次教育相结合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已为自治区和内地输送了近6万余名大学毕业生,培养了近千名研究生。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0000多人,其中普通本科、高职学生16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000余人。
(一)学科建设
在学科建设上,学校已形成了以农为主,农、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发展的格局。现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9个本科专业。同时,有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5个校级重点实验室,10个校级重点研究所和54个实验室,学校还设立了对外语言文化交流中心和全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二)科研工作
建校以来,学校共完成各类科研课题1500多项。近10年来,学校积极承担国家“863”计划研究课题等重大研究项目,科研经费大幅增加,科研成果硕果累累。科研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80余项。其中,“中国美利奴羊新品种育成(新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漏斗式全沙排沙技术及其应用”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抗病西瓜和无籽西瓜品系”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棉花大面积高产综合配套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我区经审定的牧草品种有15个,其中13个为我校培育的品种。近10年来,学校教师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1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550余部。
(三)对外交流
学校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的近20所大学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先后聘请300多位外国专家来校讲学和进行科研合作,先后派出300余名教师和研究生赴国外学习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四)基础设施
学校本部位于乌鲁木齐市区内,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典雅幽静,树木迭青,芳草茵茵,掩映在绿树丛中的幢幢教学大楼鳞次栉比,素有“花园式单位”之誉。
校园本部占地面积1500余亩。另有面积近7万亩的实习林场,4千亩的试验农场及20多个实习场(厂)和校外生产实习基地。校内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会堂、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设施配套齐全,总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本校招收的所有本科、高职学生,均在校本部学习。
四、男女比例,外语语种:
1、录取时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2、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
五、入学资格及有关说明
1、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但不得超过两周。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查合格注册后取得学籍。因身体状况不符,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有民族分裂行为,道德品质恶劣,严重违反社会治安条例,弄虚作假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不合格考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并为学生配备全套卧具,定期换洗,保证学生生活、学习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公寓化收费标准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录取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3、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多科性地方农业大学,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若在第二批控制的分数上不能完成计划,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5、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批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6、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7、区内汉语言招生计划的3%,用于照顾录取南疆地州及贫困县的汉语言考生。
8、定向招生按国家有关定向招生的文件精神择优录取。若完不成定向计划,则转为统招计划执行。
9、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教育部高考体检标准要求执行。
七、奖学金、特困生补助设置
1、优秀新生奖学金:为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校特设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民语言和汉语言高考成绩居前五名的考生给予1000元的奖励。
2、专业奖学金(按一定比例评定):
① 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② 二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
③三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3、特困补助(按一定比例评定):
①一等特困生补助:每人每年3500元。
②二等特困生补助:每人每年2500元。
③三等特困生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
4、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1000元(人/年)。
5、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6、学校还设立:
①国家奖学金 ②国家助学金③西部开发助学工程④ “泰昆”奖学金 ⑤“天康”奖学金 ⑥“阳光助困”基金⑦“中粮”奖学金
八、收费标准:学费与住宿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本科生学费每人每学年3500元(英语、药学专业为3800元),普通高职(专科)生学费每人每学年3300元,英国高等文凭教育班学费为每生每年18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800元。
九、联系方式:新疆农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地 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
邮 编:830052
联 系 人:田学明 安尼瓦尔 叶尔博力 魏红军
电 话:0991-8762045、8763836、8762714
传 真:0991-8762045、8763836
学校网址:http://www.x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