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416-3345678,0416-3345600,0416-3345003

官方网址:http://www.jymu.edu.cn http://zsjy.jymu.edu.cn/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5-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541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9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427.56万元;图书36.5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均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201K

临床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5

理工

医学

100301K

口腔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101

护理学

4

文、理

理学

100701

药学

4

文、理

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文、理

管理学

090401

动物医学

4

理工

农学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理工

理学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4

理工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印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学费。

  3.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3345115

  传真: 0416—3345200

  辽宁医学院网址:http://www.lnmu.edu.cn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lnylxy.com

  E—mail: lyylxy@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