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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74-88052238,0574-88052239

官方网址:http://www.nbdhyu.edu.cn/ https://www.nbufe.edu.cn/zsb/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77 收藏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2.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邮政编码:315175;

  宁波大红鹰学院基础学院地址: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延伸段,邮

  政编码:315336。

  3.办学类型:民办(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

  (2)传真:0574-88052238

  (3)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

  (4)E-mail地址:dhyzsb@dhyedu.com

  (5)院校网址:www.dhyedu.com

  学校招生负责人林长兴学校负责人孙惠敏(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