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校名名称权的声明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是经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批准文号:教发函〔2004〕7号。2012年5月通过了安徽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的审核评估,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文号:皖学位〔2012〕2号。建校十余年来,学院办学成果丰硕,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编制完成、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01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2019中国独立学院排名》中,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名列安徽省第二。
近几年来,社会上频频出现一些虚假大学和野鸡大学,通常采用与知名大学容易混淆的名称,或“克隆”正规高校名称,或仿冒正规大学的名字来骗取学生报考,非法牟利,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扰乱高等教育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公害。
这些虚假大学和野鸡大学是典型的“六无非法机构”:
一是,无国家批准设立为高校、从事高等学历教育合法文件。
二是,无高校办学许可证、高校法人资格证。
三是,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四是,无颁发正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
五是,无符合政策要求的固定办学场所。
六是,无符合政策要求的固定师资队伍。
2018年以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持续曝光了全国各地的虚假大学和野鸡大学,其中安徽省共有五所。目前,高招报名已开始,这些虚假大学和野鸡大学欺诈行骗现象有所抬头。
为此,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郑重声明:
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为安徽省和教育部正式批准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名“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及其规范简称“安建大城建学院”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侵犯、冒用、盗用。
2.以“城建”、“城市建设”为名的具有独立办学资质的合法正规大学,截止目前安徽省仅有“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一所,其他均为六无非法机构。
3.任何个人和机构,未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或“安建大城建学院”名义从事招生、就业、收费、合作、交流、经营等活动。
4.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在网络上冒用、盗用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所有信息,不得非法传播、链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网站及其子网页,不得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或“安建大城建学院”名义注册各种网络媒体、平台。
5.教育部官网和安徽省教育厅官网均已公布合法高校的名录,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名列其中,可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
安徽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ahedu.gov.cnl)
特此声明。敬请社会各界、广大考生知悉。同时,倡导社会各界、广大考生积极揭发、举报虚假大学和野鸡大学。
联系电话:0551-88569000(校办)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9年6月18日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