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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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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91-7842275,0991-8663108,0991-8663107

官方网址:http://www.xjust.edu.cn/ http://www.xjust.edu.cn/zsjy/

新疆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时间: 2022-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85 收藏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代码(国标):13561

(二)学校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坐落在“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计算机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集群”,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年来,连续培养了16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9960人,教职工547名,专任教师中94.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占地面积2000亩,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巴州教育医养一体化项目所在地库尔勒南市区,占地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2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等3个省级一流课程。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等15个教学单位,设有17个行政部门和附属科研机构。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政府、企业、行业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定位,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1.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含免试)

其中含:专升本专项计划

学位授予门类

1

120202

市场营销

50

8

管理学

2

120203K

会计学

110

5

3

120801

电子商务

60

8

4

120901K

旅游管理

90

9

5

120204

财务管理

40

5

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4

工学

7

总计

390

39


三、培养方式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3.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

4.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对学校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六、学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3200元·生/学年;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个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

七、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

(二)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四)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新疆科技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贾玲

联系电话:0996- 8663113

新疆科技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鲁冰

联系电话:0996-8663107 0996-8663108

新疆科技学院地址: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新疆科技学院(邮编:841000

学校网址:http://www.xjust.edu.cn

邮箱:zhaosheng@x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