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福建
院校对比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72211555,024-72813572,024-72216820

官方网址:http://www.lntlhc.com/ http://www.lntlhc.com/100/list.htm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572 收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合150亩);建筑面积823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09万元;图书20.15万册;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68%,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5.25%。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各专业招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20201

护理

3

护理(涉外护理)

3

620301

药学

3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3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620602

公共卫生管理

3

620802

医学营养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48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4800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4800

620201

护理

3

4800

护理(涉外护理)

3

4800

620301

药学

3

4800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4800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4800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4800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3

4800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480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4800

620602

公共卫生管理

3

4800

620802

医学营养

3

4800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1555 72813572 72216820

  传 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tlhc.com

  E-Mail :2813572nq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