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声明
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预防高考招生诈骗,现就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声明如下:
1.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所属批次的招生分数线。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异地远程网上录取。不存在收费降分录取的渠道。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承担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无预科招生计划,不招收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任何盗用我校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均属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和举报。
3.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在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我校统一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发。凡填报了我校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可登陆咸宁职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和通知书投递详情。
4.我校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新生可按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入学须知中的方式,办理缴费。凡向考生收取预录费、备档费、介绍费等费用的,均不属于学校行为。考生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我校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15-8217055。
5.凡有意报读我院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的招生信息,也可直接与学校招生工作处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715-8259788、8217027、8066656、8066658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xnec.cn/zb
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gh_e7d374b2c651)
招生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咸宁职院行政楼106室
特此声明。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