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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10-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417 收藏

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织、检查和监督全校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查出的问题。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兴全  熊继军

副组长:赵贵哲  刘俊  贾维河

成员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部   宣传部   校医院   各学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小组组长,为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方案

新生资格复查工作自入学报到时起,至1027日结束(因疫情原因未返校新生照片采集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

各相关部门要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并作出复查要求,充分认识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程序、工作目的,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要对新生加强学籍政策的宣传,消除假冒学生的侥幸心理,力争使其主动退出,并鼓励同学们提供有关线索信息。

(二)报到时信息初步比对

新生报到时,各学院要加强对录取通知书进行核验,对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照片与新生本人认真核对,对存疑的新生报学院领导,由两名人员共同进行再次确认,经确认后如非考生本人不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三)新生照片信息采集

宣传部根据学校的需求情况,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安排,制定新生照片采集方案。各学院提前与宣传部沟通确定新生头像照片采集的时间及地点,由宣传部按学院、班级集中采集全部入校报到的新生头像照片,以规定格式命名,经新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现场采集照片期间,各学院应指派专人做好各班之间的时间衔接工作,确保不留空档,无大量学生聚集,采完即走,提高采集效率。待所有新生头像照片信息采集完成后,学院及班主任留存拷贝头像照片。非全日制研究生照片采集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所有新生照片采集工作结束后,宣传部按照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采集要求及时间节点,整理并移交所有新生照片、相关表格及考生签字确认表。采集期间,宣传部应加强采集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并签订责任书,确保新生相关信息的安全,严禁外泄至无关人员,移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删除采集时所用相机及电脑中全部新生照片及电子表格等所有材料,不得向除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及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泄露,若因泄露而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复查

1. 本科新生资格复查

报到后,各学院到招生与就业工作部招生办公室领取新生电子档案纸质版、《中北大学2022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和部分中学寄达学校的新生纸质档案,拷贝新生电子数据库、分班名册等材料,同时收集新生本人自带的纸质高考与高中档案。

复查前,各学院组织本科新生本人认真填写《中北大学2022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所有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复查时,实行工作人员复查、审核并签字的工作机制,组织不少于三人组成的核查人员,再次集中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和《新生入学登记表》等材料与新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打印的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重点对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确认新生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对复查结果由所有复查人员逐一进行签字确认。

对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的新生,需新生提供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文件,以及与加分分值对应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核查无误后进行存档;对于通过国家与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山西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所列报考条件与要求,逐一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还要组建专家组,对通过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单招和高水平运动队等方式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本科新生电子照片比对核查工作,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电子照片,按照规定要求交由相关平台,通过与高考报名照片及公安部门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形成比对结果。对比对不通过的新生再次进行采集照片,进行第二次比对,同时将存疑新生名单反馈至学院进行再次重点核查。

复查结束后,对复查结果实行审查人员、学院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

2. 研究生新生资格复查

1)由各招生学院审核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原件,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必要时对新生前置学历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确保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真实有效。

2)对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确认新生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对复查结果由所有复查人员逐一进行签字确认。

3)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新生电子照片进行比对核查工作,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电子照片,按照规定要求交由相关平台,通过与研考报名照片及公安部门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形成比对结果。对比对不通过的新生再次进行采集照片,进行第二次比对,同时将存疑新生名单反馈至学院进行再次重点核查。

(五)体检复查

校医院要对入学新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进行体检复查,重点复查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录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对隐瞒既往病史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认真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对身心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要以书面形式向新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由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报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投诉处理机制

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各学院应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各学院对投诉举报要及时上报领导组,并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三、处理办法

1. 各学院对复查过程中存疑的新生,本科生上报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研究生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认真假,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2.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研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不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或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各学院对于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新生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组,经领导组签批处理意见后,由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务部和新生所在学院等相关复查单位,各单位不得私自公示签批意见。领导组签批处理意见后两周内,各相关学院负责清退学生,教务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不予注册学生学籍。

3. 各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将《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和《中北大学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经学院复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 各学院在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将《中北大学2022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装入新生档案袋,并将新生档案移交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综合办公室。

四、新生学籍注册

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将复查情况反馈至教务部,由教务部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对通过入学资格复查的新生予以注册学籍,同时将采集的全部本科新生照片和学校本科入学资格复查报告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五、工作纪律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细致全面、扎实有效。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投诉举报邮箱:zb@nuc.edu.cn

 

中北大学

                                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