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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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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55-3012393,0355-3151476

官方网址:http://www.czmc.com/ http://zsjy.czmc.com/

长治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1-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189 收藏

  一、院校名称:长治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1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地点:长治医学院校本部
  七、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3、根据投档次序、分数、专业意愿安排专业。各专业男女不限。
  4、如考生所填报专业意愿均已录满,且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学校依据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视为不服从调配。
  5、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6、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的投档线时,依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器乐类考生。
  7、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但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8、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应内蒙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八、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长治医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九、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长治医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奖、助学金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专项助学金,并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学校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困难学生补助,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46000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 系 人:祁若冰 李 燕
  电 话:0355---3012393
  传真电话:0355---3151689
  纪检监察:0355---3012199 0355---3151680
  学校网址:www.czmc.com
  E—mail : zsb@cz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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